按每2000份配1个号。四段配号数相加即为该帐户的总配号数。各帐户有效申购量按以上方法配号后按每1500份配1个号。两段配号数相加即为该帐户的总配号数。(3)有效申购量在35万份至99.8万份(含99.8万份)的帐户5万份以内(第一段)每1000份配1个号(共50个);5万份至35万份的部分(第二段)按每1500份配1个号(共200个);超过35万份的部份为第三段
申购规则 发行方式 上网定价发行 发行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组织 (法律、法规及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)。 发行面值 1.00元/份 发行费用 0.01元/份 申购价格 1.01元/份 申购地点 深、沪证券交易所 申购单位 每份基金单位 申购份数 每一帐户的申购量最少不得低于 1000份;超过 1000份的,须为 1000份的整数倍。 申购限制 每一帐户申购不设上限,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, 但每笔申购不得超过 99.9万份。同一帐户多次 申购的,将多次申购的数量全部累加后,对同 一帐户的申购进行连续配号。 配号方式 分段配号、统一抽签 申购配号分配 1.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申购总量下限而小于或等于发行 总量时,按每 1000份配 1个号。 2.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发行总量时,在每个申购帐户的 所有申购委托进行加总后,根据每个帐户的有效申购量的大小 进行分段配号。具体包括下列四种情况: (1)有效申购量在 5万份以下(含 5万份)的帐户,每 1000份配 1个号。 (2)有效申购量在 5万份至 35万份(含 35万份)的帐 户 5万份以内为第一段,每 1000份配 1个号(共 50个); 超过 5万份的部分为第二段,按每 1500份配 1个号。两 段配号数相加即为该帐户的总配号数。 (3)有效申购量在 35万份至 99.8万份(含 99.8万份) 的帐户 5万份以内(第一段)每 1000份配 1个号(共 50个); 5万份至 35万份的部分(第二段)按每 1500份配 1个号 (共 200个); 超过 35万份的部份为第三段,按每 1800份配 1个号。三 段配号数相加即为该帐户的总配号数。
(4)有效申购量在 99.8万份以上的帐户 5万份以内(第一段)每 1000份配 1个号(共 50个); 5万份至 35万份的部分(第二段)按每 1500份配 1个号 (共 200个); 35万份至 99.8万份的部分(第三段)按每 1800份配 1 个号(共 360个); 超过 99.8万份的部分为第四段,按每 2000份配 1个号。 四段配号数相加即为该帐户的总配号数。 各帐户有效申购量按以上方法配号后,不足配 1个号的余 数,皆配 1个号。 注意事项 1.已开设股票帐户的投资者不得再开设基金帐户,否则 将给自身的申购和交易造成不便或损失。 2.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资金帐户,并只能对 应一个股票帐户或基金帐户,不得开设和使用一个或多个资金 帐户对应多个股票帐户或基金帐户申购。 3.沪市投资者(使用沪市股票帐户或基金帐户的)必须 在申购前办理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手续。 4.投资者完成申购委托后,不得撤单。
|